冒充领导骗老年人3.5万元被判赔
【标题】冒充领导骗老年人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退休员工,因涉嫌电信诈骗纠纷于2024年某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来电,对方以注销网贷账户为由要求其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在对方承诺先返还3000元利息后,张某某于3月15日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随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并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未能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的诈骗行为导致损失,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已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征信业务,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公司提供员工通讯录佐证联系方式真实性。鉴定机构确认转账凭证显示收款方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但资金流向已无法追踪。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8000元损失,其余部分因未能证明公司存在直接过错而驳回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注销网贷'等话术陷阱,遇异常转账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单位应加强员工通讯信息管理,对异常业务往来及时核查,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