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医疗养老项目被卷入电信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医疗讲座中收到陌生短信,称其参与中奖活动可领取贷款补贴。对方冒充贷款专员要求其通过某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承诺先返还1000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被冻结,发现系假币调包骗局,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反诈培训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员工属个人行为且诈骗分子伪造身份,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转账记录,核实短信来源后认定诈骗分子利用医疗场景实施犯罪。公司虽否认监管责任,但未能提供员工合规操作证据,张某某提交的假币实物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3.5万元,认定其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需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单位防范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金融安全培训,警惕医疗场景中的新型诈骗手段。遭遇验证码诈骗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