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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保健品诈骗追缴违法所得胜诉

【标题】婚恋平台保健品诈骗追缴违法所得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公检法人员的'李警官',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业务为由要求其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保健品。张某某多次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后,发现该账户频繁提现并转至境外,遂向平台投诉。平台核查发现该账户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账户,且该公司未对发布虚假信息的用户进行实名认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公司则称账户非其直接管理,且已配合警方冻结相关资金,要求驳回全部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时,张某某提交了APP对话记录、支付宝转账流水及账户异常截图;公司仅提供平台协议文本。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但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协助追缴违法所得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需强化用户实名认证,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老年人应提高警惕,发现资金异常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向非本人账户转账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