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平台假币诈骗致提现受阻被追责
【标题】教育培训平台假币诈骗致提现受阻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被自称贷款专员的人员以'教育培训项目可获高额回报'为由诱骗,要求下载某科技公司提供的APP进行资金操作。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APP无法登录,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APP系伪造,公司人员使用假币调包资金,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紧急止付窗口错过。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被申请人辩称已明确告知投资风险,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电子证据证明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等电子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证据真实性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约2.8万元,并赔偿损失7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对方资质及资金流向,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确保完整性与真实性,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金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