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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领导高收益骗局被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领导高收益骗局被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老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添加自称是社区主任的李某某好友。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宣称购买特定假药可获健康收益,且投资回报率高达每月15%。张某某被'低风险高收益'吸引,分三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直至2024年8月,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网站显示为虚假注册信息,且无法联系上所谓'领导',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立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资质、伪造领导身份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普通投资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1.平台是否构成虚假宣传;2.是否存在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3.报案时效是否影响追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凭证及平台网站界面截图。公司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无法提供反证。仲裁员要求补充资金流向追踪证据,张某某表示无法获取完整银行流水。庭审中公司承认平台存在虚假注册信息但坚称属商业欺诈范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资质和伪造领导身份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且未能证明具体诈骗金额对应关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养老+医疗'复合型诈骗,投资前需核实平台资质及药品真伪。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发现受骗后立即报警并申请冻结相关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资金流向追溯机制,协助受害人追回损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