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虚假招聘平台虚拟币诈骗案

张某某遭虚假招聘平台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招聘平台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虚构招聘流程诱骗员工投资虚拟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专员'职位邀约,对方以公司开展医疗养老项目需资金周转为由,要求其先垫付3.5万元虚拟币购买'项目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将资金转入对方提供的虚拟币钱包地址。事后发现该APP为伪造平台,公司账户已被冻结,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虚拟币交易,且已将资金用于项目运营,不存在非法占有。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网站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伪造APP界面证据。公司对转账凭证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资金使用明细。仲裁员结合虚拟币通道异常交易特征及医疗养老项目备案信息,认定存在资金流向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投资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虚拟币'新型诈骗组合,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询工商登记及项目备案信息。遭遇资金垫付要求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交易真实性,保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