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虚拟币3.5万元
【标题】企业主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虚拟币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被申请人伪造招聘平台信息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被冒充平台HR的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骗取信任。对方谎称其贷款征信存在异常,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进行'修复',并要求通过虚拟币账户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与平台官方账户不符,遂报案并提供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假招聘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否认诈骗行为,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张某某未按约定提供还款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电商平台监控视频、虚拟币转账记录及伪造的'征信修复协议',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转账账户实名信息与招聘平台的关联性,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需返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企业主应警惕网络招聘中的'征信修复'骗局,核实对方资质时需要求提供可验证的营业执照及客服联系方式。虚拟币转账易造成资金损失,建议优先使用平台担保交易。发现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