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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投资诈骗张某某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投资诈骗张某某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虚假对象,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行业的'李经理'。对方以能代办医保报销为由,要求其先期支付约3.5万元垫付费用,承诺3个月后返还本金及利息。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向对方提供的非本人账户转账,初期收到2000元返利后,发现对方以'项目升级'为名持续要求追加投资,最终被骗走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项目诱导投资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履行部分返利义务。争议焦点在于平台运营方是否对虚假投资信息存在监管失职,以及资金流向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婚恋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经理'账号由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通过分析电商平台转账记录与聊天内容,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项目、伪造返佣承诺等欺诈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且对资金监管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平台方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投资者应警惕'先返小利'套路。对于要求现金交付或通过非官方账户转账的理财项目,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