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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员工被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入职后,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谎称可协助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承诺年化收益达30%。经多次催促,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公司指定的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公司以'账户异常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继续充值,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威胁,导致张某某陷入恐慌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利用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该投资系自愿参与,且已提供所谓'项目合同',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宝转账记录、与公司人员的聊天截图及冒充公检法的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虚拟币账户性质。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并支付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虚假投资理财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医疗养老'等民生话题为幌子的新型诈骗,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业务范围。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通过公安反诈平台进行紧急止付,保留所有转账凭证与沟通记录作为维权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