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遇电商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电商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求职场景遭遇诈骗,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6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摊位前,被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以'电商平台中奖'为由诱导。李某展示伪造的APP截图,声称需通过对公账户转账3000元可领取3.5万元奖金。张某某未核实信息真伪,在线下街面操作过程中被要求屏幕共享,其手机账户信息遭盗用。因错过96110紧急止付窗口,3.5万元转账至诈骗账户后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诱导行为,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转账对象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现场聊天记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虽否认直接责任,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重点审查了招聘场景中是否存在诱导性宣传,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9000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认定平台方存在管理过失
【分析启示】求职场景需警惕虚假中奖陷阱,建议及时核实平台资质,发现异常立即拨打96110止付。电子证据应同步保存聊天记录、截图及转账凭证,避免屏幕共享泄露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