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贷款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贷款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的养老金融平台申请贷款。平台工作人员以'医疗养老顾问'名义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验证码等信息,后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收取约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伪造APP,且所谓贷款审批流程全程未实际放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非法占有贷款资金;公司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失误,且已按流程完成审批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虚假APP截图及聊天记录,要求公司举证证明资金用途。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仲裁委认定其存在虚构贷款审批流程的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网络诈骗,核实平台资质及贷款专员身份,保留支付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申请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