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中奖后被冒充公职人员骗走押金
【标题】学生中奖后被冒充公职人员骗走押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征信问题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可通过'中奖领奖'活动修复征信。对方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账至某虚拟币账户,承诺先返还5000元利息。期间通过多个对公账户反复转账,伪造支付记录制造资金流动假象。后发现该'中奖'活动实为诈骗,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监管责任导致其受骗,公司称员工主动参与虚假征信业务且未签订相关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经核验张某某手机保存的通话录音、短信截图及银行流水,确认存在诱导转账行为。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押金,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建议劳动者核实官方渠道信息,保留完整通讯记录。用人单位应完善员工培训制度,对异常业务往来承担监管责任。电子数据需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