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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伪装公检法骗钱,受害者提现受阻维权

【标题】婚恋平台伪装公检法骗钱,受害者提现受阻维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市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的李某,称能帮助修复征信记录。李某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在街头抽奖活动中支付现金,并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张某某交付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确认账户安全,最终被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要求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主动交付现金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及短信截图,确认李某账号经技术鉴定存在异常。被申请人未能提供资金流向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及平台对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平台运营责任,退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责任条款;《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话术。当事人需及时保存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后立即向警方和平台投诉,避免资金损失扩大。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