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扫码付款遭诈骗追回损失
【标题】求职者扫码付款遭诈骗追回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招聘求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精准信息诈骗,要求返还约3.5万元转账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对方以高薪招聘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向李某提供的第三方支付账户转账3.5万元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该收款账户实为个体经营者王某控制,王某通过伪造婚恋关系骗取款项后迅速注销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公司员工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工作机会,转账凭证不足以证明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确认收款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经调查王某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其通过伪造婚恋对象身份实施精准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
【仲裁结果】裁决王某需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撤销权的规定;《支付结算办法》第35条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交易核查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发现被骗后需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申请支付平台紧急止付。用人单位应对合作方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卷入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