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转账被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扫码转账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退休人员,因轻信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虚假贷款宣传,导致财产损失,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贷款专员的陌生来电,称可提供低息贷款并协助办理征信。对方通过短信发送伪造的贷款合同,引导其注册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培训网站。在网站客服诱导下,张某某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且无任何贷款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业务、冒充专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培训服务,转账行为系个人自愿且已超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沟通记录。经核实,网站域名备案信息与公司名称不符,客服使用虚拟号码与张某某联系。公司未能说明培训课程与贷款业务的关联性,也未提供有效合同文本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贷款+培训'复合型诈骗,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企业不得利用虚假宣传从事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