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虚假荐股平台骗3.5万元
【标题】学生被虚假荐股平台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类型为民事纠纷,争议焦点为资金是否应予追回。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获取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送的'股票投资'宣传信息,称可提供高收益低风险理财服务。对方冒充客服人员诱导其下载虚假APP,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现金交付。张某某分三次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资金被快速转移,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认为受害者未核实资质存在过错,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业务真实性证据,且涉案账号已被封停。庭审中,仲裁委认定公司利用虚假宣传和冒充身份手段实施欺诈,遂启动财产保全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及第5条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认定公司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并具有刑事违法性。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投资陷阱,面对陌生平台应核实资质并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对于现金交付等异常转账行为,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确认真实性,及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