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虚拟币投资被骗提现受阻
【标题】学生虚拟币投资被骗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涉事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上被冒充熟人领导的账号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为名诱导投资。对方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要求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遂报警并保留相关银行流水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需全额赔偿;公司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客服的聊天记录,核实虚拟币转账路径。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与自身无关,且承认平台存在异常注册账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1.8万元本金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投资陷阱,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保留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