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药诈骗追缴违法所得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诈骗追缴违法所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虚假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项目的李某某。对方通过QQ冒充公检法人员,以需缴纳保证金解冻账户为由要求充值入金,随后诱导其投资假药销售项目。张某某分三次向李某某控制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于2024年8月下架,且所谓医疗养老项目无真实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并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与张某某签订合同协议,且无法核实所谓医疗养老项目真实性,质疑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部分业务备案材料。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及虚假投资理财场景,但对具体金额构成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违法所得2.8万元,对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骗局,保存电子证据可追索违法所得,但需注意证明交易真实性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