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中奖扫码被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中奖扫码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因在社交平台遭遇诈骗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关注账号可领取3000元红包'的中奖通知,通过私信联系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对方以升级账户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3.5万元保证金,后以账户冻结为借口拒不退款。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冒充客服人员及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支付账户非其实际控制,且交易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报案回执。公司仅提供账户实名认证信息,未能解释异常交易流程。仲裁委结合支付记录及平台监管责任认定双方过错程度。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10%违约金,其余损失因张某某未核实身份信息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作出裁决。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严格核实对方身份,保留完整证据链。平台需完善风控机制,用户遭遇扫码转账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