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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被冒充贷款专员骗取验证码案

【标题】某科技员工被冒充贷款专员骗取验证码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加入公司工作群后,被自称贷款专员的冒牌者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提供手机验证码。对方伪造APP界面截图,要求其通过屏幕共享操作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教育培训场景中未核实对方身份,误信虚假荐股信息完成转账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监管责任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则称员工未主动核实身份且存在自主操作行为,认为部分责任在员工自身。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确认QQ聊天记录与APP截图的电子证据真实性。公司对屏幕共享过程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教育培训场景中员工未签署风险告知书的情形,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承担70%责任,赔偿张某某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采信规则,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对验证码的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通讯监管机制,警惕虚假荐股与征信修复骗局。个人需提高风险意识,对公账户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完整保存电子证据以备维权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