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员工探亲假被拒索偿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员工探亲假被拒索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权益产生纠纷,案由涉及用人单位未依法保障员工休假权利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探亲假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获批准。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拒绝安排,张某某因未休成假导致家庭矛盾,最终选择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其提交了请假记录、电子邮件及家庭情况证明等材料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应支付补偿金,公司抗辩称张某某未提前申请且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公司否认收到请假记录,但承认存在未及时审批的情况。员工出示邮件截图及考勤记录佐证,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工资补偿约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法定休假权利,未依法安排的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休假审批流程,员工需保留完整请假凭证。若因单位过错导致休假权益受损,可主张工资补偿但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