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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探亲假工资被拒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探亲假工资被拒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期间工资发放产生纠纷,案件由张某某户籍所在地仲裁委管辖

事实背景:张某某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24年5月因家庭紧急事务申请探亲假,公司以需维持运营为由拒绝审批。张某某按公司要求提交了亲属关系证明及请假申请,但公司单方认定不符合条件,期间未发放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于2024年9月向户籍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拒批探亲假导致工资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探亲假是法定权益,公司拒批属于违法,应支付工资及未休假赔偿;公司辩称员工未提前30天申请且未提供详细行程证明,认定其擅自离岗造成工作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审批流程制度文件,公司提交的《考勤管理办法》显示需提前30天申请并经多级审批。张某某提交了微信申请记录、邮件通知及打印版请假单,证明已履行申请义务。公司虽主张员工未提供行程证明,但未举证实际运营受损情况,仲裁委采信张某某证据并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及50%未休假工资赔偿,驳回公司其他主张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1条:探亲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第5条:探亲假申请需提供证明但不得作为扣薪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仲裁庭应依法独立公正裁决

分析启示:国企应完善休假制度执行细则,避免以流程瑕疵否定法定权益;员工需留存完整申请记录,但无需过度证明行程细节。本案凸显探亲假与企业经营需求的平衡难题,建议用人单位提前与员工协商休假安排,防范用工风险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