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探亲假被拒索要补偿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休探亲假被拒索要补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未获批引发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探亲假,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审批。张某某因工作需求未能休假,在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补偿。公司辩称探亲假需员工提前30天申请且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但未提供相关制度文件,亦未回应张某某的请假请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审批探亲假构成违法,应支付未休假期工资补偿;公司则称探亲假申请流程未完成且无书面协议,主张无需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请假邮件及工作群消息作为证据,证明已履行请假义务。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未出示任何关于探亲假的规章制度。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认定公司未提供制度文件即拒绝休假构成程序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工资补偿,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应征得职工同意并支付300%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不得无故拒绝合理休假申请。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休假制度并妥善保存文件,员工需及时书面申请并保留沟通证据。若企业以无合同为由拒绝法定假期,仍需承担补偿责任。建议企业明确探亲假申请流程,避免因制度缺失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