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被拒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探亲假被拒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产生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满1年,符合探亲假申请条件。2024年5月其向公司提交探亲假申请,但公司以'需提前30天申请'为由拒绝。张某某因未能休假产生心理压力,后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未休探亲假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假权利,公司则称探亲假需提前申请且未明确规章制度,员工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无法审批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工作年限证明、请假申请记录及公司未公示探亲假制度的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管理规定截图,但无法证明已向张某某明示。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认定公司制度未明确告知员工且拒绝合理休假请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探亲假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1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休假制度公示流程,员工需留存申请记录。探亲假未获批可主张法定赔偿,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本案因公司制度缺失导致员工胜诉,建议企业规范休假管理,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