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凭户籍证明主张探亲假遭拒

员工凭户籍证明主张探亲假遭拒

案件标题:员工凭户籍证明主张探亲假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探亲假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任职期间因户籍所在地与工作地相距较远,多次申请探亲假未获批准。2024年9月,张某某持户籍证明及交通票据向仲裁委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探亲假期间工资及未休假补偿,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探亲假违反《劳动法》;公司辩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员工未提前申请,故不享有探亲假权益。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户籍证明、交通票据及工作记录,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仲裁员询问员工是否符合探亲假条件,公司仅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对话。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履行探亲假审批义务,裁决支持员工主张,公司需支付探亲假期间工资及30%未休假补偿,合计约2.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1条:探亲假期间工资支付义务;《企业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第2条:异地工作职工可申请探亲假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休假制度避免口头约定;员工需注意保留户籍证明等关键证据;探亲假补偿标准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30%计算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