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已婚同住探亲假被拒仲裁案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已婚同住探亲假被拒仲裁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探亲假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省会城市国企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月工资约3.5万元。2024年5月其以配偶长期在外工作为由申请探亲假,但公司以'已婚同住'为由拒绝审批。张某某在未休假情况下离职,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权应支付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已婚同住不影响探亲假申请,公司认为员工配偶在本地居住无需休假。双方对探亲假适用条件产生分歧,公司援引内部制度规定,张某某则依据国家政策主张权益。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结婚证、配偶异地工作证明及社保记录,公司仅提供笼统的员工手册条款。质证阶段公司未能证明'已婚同住'属于政策豁免情形,且未出示相关法规依据,仲裁委要求其补充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拒绝探亲假缺乏合法依据,裁决支持张某某主张,要求公司支付未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补偿及额外30%经济补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工探亲办法》第三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保障劳动者探亲权利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司单方面解释政策条款未考虑实际居住情况,属于违法抗辩。
分析启示:国企应严格遵守探亲假法定政策,避免以'已婚同住'为由剥夺员工权益。员工主张探亲假时需保留配偶异地工作证明等关键证据,用人单位需完善内部制度与法律条款的衔接,防止政策解释不当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