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被拒员工获补偿金
案件标题:探亲假被拒员工获补偿金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资格引发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因需照顾年迈父母多次申请探亲假。公司以'需提前30天书面申请'为由拒绝,后张某某因未获批准产生情绪离职。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探亲假导致其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法审批探亲假并支付补偿金;公司认为员工手册规定需提前申请且未提交完整材料,属个人原因离职且无补偿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公司提交员工手册及考勤记录,发现其未明确探亲假审批流程。张某某出示了微信申请记录、通话录音及工资单,证明已履行请假义务。公司仅提供内部制度文件,但未证明已向员工公示相关条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假权利,裁决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5条、《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劳动合同法》第30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剥夺员工法定假期权利。建议企业完善休假制度公示流程,员工应保留请假证据。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应参照正常出勤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