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被拒员工索赔补偿金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探亲假被拒员工索赔补偿金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补偿金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5月因需照顾异地父母向公司申请探亲假,公司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张某某在未休假的情况下持续工作至2024年8月,后以公司未依规支付探亲假期间补偿金为由提出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假权益,应支付未休探亲假期间的补偿金;公司抗辩称已明确告知探亲假需提前审批且未签订相关协议,同时认为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导致无法安排休假。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邮件记录及单位规章制度截图,证明公司有探亲假制度;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证明已实际告知员工。庭审中公司未提交有效证据反驳员工主张,仲裁委采纳了张某某的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探亲假期间3个月工资的100%补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第三条,职工因探亲假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休假制度公示流程,员工需留存书面申请记录。探亲假属于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仲裁实践中,完整的证据链对主张支持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