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点击虚假链接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点击虚假链接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购纠纷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APP被平台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网购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中奖短信,点击链接下载虚假APP后,被冒充公检法人员的客服以核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通过屏幕共享操作进行'资金验证'。在对方诱导下,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被平台下架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短信链接推广虚假APP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商品信息,用户点击链接导致损失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通话记录及APP后台数据,确认公司客服使用虚假身份诱导操作。经技术鉴定,涉案APP为仿冒正规金融平台的诈骗软件。公司未能举证短信发送流程及用户操作风险提示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平台资质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短信链接审核,用户需警惕'公检法'身份冒充。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是维权关键,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