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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公司涉嫌通过虚构租房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公安人员的账号,对方以'教育培训保证金'和'紧急租房款'为由要求扫码付款。张某某先后三次通过二维码向公司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分子,且公司存在资金多级拆分、快速转移等异常交易行为。案发后监控视频显示公司员工多次协助转移资金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往来,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张某某主动扫码付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对方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仲裁员实地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资金快速转出特征,结合教育培训合同条款,认定存在多级拆分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确认3.5万元转账系受骗行为,但因申请人未提供完整合同文本,部分诉求未能完全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用于诈骗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公检法'身份冒充,遇资金往来应核实对方资质。建议签订正规合同并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资金异常应及时报警。对于教育培训等高风险领域,应特别注意资金监管和合同条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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