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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员工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家政员工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张某某为家政服务从业者,涉案公司主营生活服务平台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接单时,收到自称某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符合中奖条件需缴纳手续费领取奖励。对方要求通过虚拟币转账至指定账户,承诺可协助办理相关业务。张某某误信后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系诈骗,平台账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已通过短信提醒用户警惕虚拟交易,且转账系个人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诈骗短信截图,公司提供平台通知记录。经核实,公司虽发布过风险提示,但未对具体诈骗手段作出预警,且涉案账号在收到诈骗信息后未及时封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判决退还张某某部分损失共计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

【分析启示】平台应对异常交易保持更高警惕,用户需核实官方信息,发现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通过虚拟币等方式转账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