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求职遭冒充客服诈骗要求转账被拒
【标题】学生求职遭冒充客服诈骗要求转账被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通过微信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后因账户异常被诱导转账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招聘信息,通过微信添加企业客服人员后入职。6月15日,对方以'账户异常需补款'为由要求转账3.5万元,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至指定境外账户。6月20日发现账户被冻结后立即终止交易,公司随后以合同纠纷为由申请仲裁,主张张某某未完成入职流程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行为,要求返还转账资金;公司则称系张某某主动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及平台招聘信息;公司仅提供入职通知截图。经质证,仲裁委认定诈骗分子伪造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未对转账要求进行实质审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0.7万元因跨境资金追查困难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账户异常'等话术诱导转账;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跨境资金需注意证据保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