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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理财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理财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涉案平台通过电信网络发送短信链接,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诱导现金交付。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中奖需下载'某财富通'APP办理手续。该APP界面与正规金融平台高度相似,承诺年化收益率达24%。张某某通过短信链接下载APP后,按指示向平台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资质且无法登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超过48小时紧急止付窗口期,未能冻结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构成诈骗罪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方调解时,公司承认APP推广渠道存在管理漏洞。经审查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截图、短信存档及平台网页截图,认定其投资行为系被虚假平台诱导。公司虽未直接实施诈骗,但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引发争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求其先行返还张某某投资款1.2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缴。公司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但未提供有效反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理财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需强化对合作平台的资质审查,避免因管理疏忽承担连带责任。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支付记录等证据,超过止付时限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益。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