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交友遭冒充客服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交友遭冒充客服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地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通过微信对公账户转账脱离平台交易,引发财产损失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理财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谎称可提供内部投资渠道,诱导张某某向其提供的微信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实为第三方,且李某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员工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提醒客户注意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账号信息作为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依据《电子签名法》确认证据效力,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电子数据证据规则认定公司过错。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