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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被贷款专员微信精准诈骗3.5万元

【标题】个体户被贷款专员微信精准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地个体经营者,因租房事宜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租房平台租赁店面,出租方声称需支付'贷款审批保证金'。对方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通过微信发送伪造的贷款审批通过通知,诱导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实际无贷款业务,且对方提供的公司资质文件均为虚假信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因被虚假贷款审批信息误导而转账,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款项为其他服务费用,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虚假信息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资金实际使用证据,且对关键业务流程表述矛盾。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与平台资质核查,确认诈骗行为与转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电信诈骗,裁决其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个体经营者需警惕'贷款审批'类精准诈骗,建议对陌生来电核实资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于资金多级拆分的诈骗手法,应重点审查资金实际去向与业务真实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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