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索要费用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索要费用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网购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内部优惠'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垫付3.5万元购买低价商品,承诺返佣后可获得高额利润。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李某某实为普通用户且平台已封停涉案账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查明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但未发现平台存在直接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存在监管失职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且已封停涉案账号,认为自身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及平台聊天记录截图,被申请人提供账号封停记录及用户实名认证材料。仲裁委调取相关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风控机制进行技术核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到身份审核义务,判定被申请人需承担30%责任,退回申请人1.05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网购用户需警惕'熟人领导'诈骗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交易并报警。建议平台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用户留存完整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