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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平台交友被冒充客服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电商平台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张某某账户异常需转账解冻为由,诱导其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于发现被骗次日报警,但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及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无法核实所谓客服身份真实性且已配合警方调查。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履行身份验证义务及公司账户是否具有诈骗资金返还可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截图。公司对平台用户身份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认定平台存在管理漏洞,公司账户被用于诈骗活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电信业务经营者未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银行因过失未及时止付的,应在损失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1.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 2.发现账户异常需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3.转账前务必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 4.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5.公安机关立案后及时申请资金返还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