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冒充招聘诈骗投资款3.5万元案
【标题】QQ冒充招聘诈骗投资款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纠纷引发仲裁,张某某为投资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地街头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QQ好友请求,对方以学历提升为由要求缴纳培训费用。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招聘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且交易属自愿行为,否认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QQ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仅出示账户开户材料。经电子证据真实性核验,公司账户确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账户,无法证明与公司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用企业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及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及《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线上招聘骗局需核实企业资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账户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及时冻结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