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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冒充客服骗提网贷遭追缴

【标题】大学生被冒充客服骗提网贷遭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遭遇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收益低风险'兼职信息,应聘后被要求下载指定APP进行操作。次日收到自称公司客服的QQ好友请求,对方以'充值缴费可返现'为由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随即报警。警方查明该公司通过伪造身份冒充客服,利用虚假招聘话术诱导求职者转账,资金到账后即被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兼职平台,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主动提供验证码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APP操作界面截图、网贷提现凭证等电子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及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关联性,依法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用工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退还张某某部分违法所得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网络安全法》第41条用户身份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切勿轻信'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涉及资金操作时务必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决不可随意提供。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通过报警和行政投诉多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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