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转账被仲裁

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转账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转账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快速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并提供身份证照片。张某某通过平台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贷款并未实际发放且账户被冻结,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索。某科技有限公司承认平台存在虚假贷款信息但否认直接参与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贷款业务由第三方独立操作,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跨境资金流转记录,公司无法举证证明李某某行为与企业无关。仲裁员现场核查平台注册信息,发现李某某账号为公司员工实名认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管理失职,需承担70%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返还2.45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22条关于欺诈民事责任的条款;《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员工虚假宣传行为负责,建议用户核实贷款资质时认准官方渠道,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