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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引发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认识自称某家政平台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投资项目为诱饵,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公司网站并扫描二维码转账。在要求'线下接触'核实身份后,李某某伪造公司文件,要求通过微信转账脱离平台交易,最终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收集聊天记录、网站截图等证据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投资行为,且未与张某某签订任何协议,否认存在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伪造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证明对方虚构公司身份并诱导私下交易。某科技有限公司虽否认,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其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诈骗得逞。

【仲裁结果】仲裁委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对员工身份的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验证,企业应建立员工信息核验机制。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线下交易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同步报警处理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