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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8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活服务及维修业务,案件涉及医疗养老场景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孙子的电话,称在养老院突发急病需抢救费用。对方通过视频通话展示伪造的医院缴费单,要求将3.5万元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通过信用卡支付至指定账户。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开展医疗相关业务,账户资金流向显示与线下维修服务无关。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医疗紧急事实进行诈骗;被申请人辩称转账系张某某自主操作,且未收到任何医疗相关款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冒充领导的虚构事实及公司是否应承担交易审核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伪造的缴费单据;被申请人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业务范围说明。仲裁员通过资金流向分析发现账户异常交易模式,结合视频通话中使用的伪造证件,认定存在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脱离平台交易的违规操作,但因申请人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损失无法挽回。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紧急止付时限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熟人冒充'类诈骗,遇紧急情况需多方核实。企业需完善第三方支付审核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建议开通手机支付安全提醒,保留所有交易凭证,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申请冻结账户。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