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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维权成功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项目学员,被冒充公司高管的诈骗分子以虚假招聘为名诱导转账,引发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线上编程培训。期间收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微信好友请求,对方以'项目紧急需垫付费用'为由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根据指示通过虚假APP操作,先后两次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约3.5万元培训费被快速转走。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冒充高管的微信账号真实性,存在管理漏洞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诈骗行为属第三方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领导'的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对方使用公司内部称呼且发送了伪造的会议通知截图。同时查明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学员进行反诈培训,也未建立微信账号实名认证机制。公司提供的客服记录显示曾多次提醒学员注意资金安全,但未有效阻止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刑法》第266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8条,结合公司未履行安全审核义务的过错认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账户实名认证与反诈培训机制,个人需警惕'熟人诈骗',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提示教育机构需强化学员资金安全教育,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