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虚假APP骗钱案

婚恋平台虚假APP骗钱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APP骗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理财APP。李某以'先垫付后返佣'为诱饵,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诱导其使用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累计损失约3.5万元。期间,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伪造贷款专员身份,虚构高额收益承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及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双方仅存在民事合同关系,张某某操作存在自主性,且未签订正式协议。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精准信息诈骗及平台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辩称APP为第三方提供,否认直接参与诈骗。仲裁委调取平台运营数据,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并在APP内诱导开启屏幕共享,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亦存在一定过错。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用户应警惕'高收益'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对涉及屏幕共享的APP操作留存完整证据链,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确认虚假身份。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