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客服的广告,称可提供高薪工作需先缴纳培训费。对方要求其通过第三方平台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称后续可开具发票报销。张某某未核实公司资质,在家子女陪同下完成转账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办公地点且无法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假招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需预付款,称转账账户为第三方代理机构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供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注册截图;公司仅出示虚假合作协议。经司法鉴定确认短信发送号码归属地与公司注册地不符,APP内宣传内容与公司实际业务严重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用工关系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1条表见代理无效;《劳动法》第81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需签订书面合同
【分析启示】老年人群体易成为网络诈骗目标,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招聘信息;企业需规范用工程序,避免使用非本人账户收款;发现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