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家政缴费遭诈骗账户被冻结
【标题】张某某家政缴费遭诈骗账户被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老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生活服务平台。案由涉及虚假家政服务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家政服务广告,声称可提供专业保洁服务。对方要求先支付3000元保证金,承诺服务完成后返还。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迟迟未收到服务,多次联系均被以'系统升级''账户冻结'等理由推脱。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公场所,客服人员频繁更换手机号,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服务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按协议提供服务,因资金多级拆分导致账户异常,拒绝退还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发现对方多次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诱导转账。张某某提交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回复。经核实,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房,实际为团伙成员虚构运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实际服务履行证据,酌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社交平台求职陷阱,签订合同时务必核实公司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可协助冻结涉案账户,但需配合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