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员工骗钱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员工骗钱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点击陌生链接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需通过合同协议进行资金划转。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张某某随即向仲裁委申请追偿,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合同协议,否认存在履约能力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出示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屏幕共享验证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对方通过伪造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未能提供员工身份认证材料及资金流向反证。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账号与公司无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有效监管账户使用及平台身份审核,被判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撤销)、第113条(财产损害赔偿)、《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金融机构异常交易监测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用户应警惕以征信修复为由的转账要求。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屏幕共享证据及转账凭证,通过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联合追查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