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注册用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因平台用户遭遇电信诈骗,引发诈骗纠纷案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企业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教育培训项目'为由,谎称能提供高收益理财机会,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虚拟币账户转账。期间通过电话多次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后经核实李某身份造假,导致约3.5万元损失。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证明资金流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金融交易,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聊天记录真实性及平台审核流程。平台质疑张某某转账行为与平台服务的关联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用户身份验证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责任,赔偿约1.05万元;张某某因未尽核实义务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用户应提高警惕避免轻信熟人骗局,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