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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冒充骗租款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冒充骗租款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客服人员骗取租金损失,公司抗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使用账号注册后,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所谓'租房保证金',并诱导添加微信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平台账户被冒用,遂向仲裁委申请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身份验证义务导致被冒充客服诈骗;公司则称无法证明来电人员系实际员工,且用户未主动提供账户信息,认为存在证据链断裂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截图。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为需结合平台风控措施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酌情扣除用户未履行基本核实义务的部分损失,判决返还2.8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条款;《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分析启示】平台应完善身份认证系统,用户需提高警惕留存证据。遇账户异常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轻信'客服'诱导转账。证据链完整性直接影响维权结果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