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银行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银行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因2024年某月误信某科技有限公司冒充银行客服的诈骗信息,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用于虚假投资理财项目,后发现受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短信,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通过指定APP办理'资金安全认证'。对方提供虚假二维码收款码,以'补缴费用可获高额返利'为由诱导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APP为非法平台,资金被多级拆分转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身份、伪造APP界面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仅提供收款渠道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主动点击陌生链接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二维码来源及平台合法性,亦未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虚构投资理财事实的欺诈行为,裁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面对'资金安全认证'等名义,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保留短信、APP截图等电子证据可有效维权,切勿轻信陌生链接进行金融操作。对于资金多级拆分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警并固定转账记录。